根据第29/2021/NĐ-CP号议定第3条第1、2、3款,投资监督是跟踪、检查投资的活动。其中:
“跟踪投资计划和项目”是定期和常规更新与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相关的信息,汇总、分析、评估信息,并提出各类方案供各级管理决策,确保投资计划和项目按目标、进度执行,保证质量,并在已确定的资源范围内进行。
“检查投资计划和项目”是根据计划或临时进行的活动,目的是检查相关机构、组织、个人在管理计划和项目过程中是否遵守规定:及时发现管理计划和项目中存在的错误和不足;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出现的问题,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监督处理和执行已发现问题的处理措施。
Vinasc是专门提供外资企业 监督报告 服务的单位。

VINASC提供服务流程:

第一步. Vinasc接收客户编制 监督报告 的信息,基本内容如下:
- 企业的运营年数:通过投资登记证书、企业登记证书;
- 企业未执行 监督报告 的年数;
- 客户对 监督报告 服务的需求:客户要求报告的年数。
第二步. 根据具体情况,Vinasc将提供咨询和指导涉及 监督报告 的实施程序。双方讨论并达成一致服务内容后,Vinasc将根据提供的资料起草必要的文件,并交付给企业进行确认。
第三步. Vinasc指导客户自行准备与 监督报告 实施程序相关的文件,如下:
- 如果客户使用Vinasc会计服务:会计部门将协助检查数据,提供准确的数据以实施服务;
- 如果客户未使用Vinasc会计服务,客户需提供以下数据:
- 本期投入项目的出资额;截至项目实施时的累计出资额;
- 劳动力使用情况(数量):外籍劳动者、越南劳动者;
- 财务义务情况:
- 本期报告中已履行的金额;
- 截至报告时的累计金额;
- 尚需支付的金额
- 利润情况:本期报告中已实现的利润;截至报告时的累计利润;
- 企业财务初步状况(短期债务、长期债务、总资产);
- 满足特定行业投资项目经营条件的要求:是否满足许可证、投资资金、负责人资质证书等要求;
根据具体情况,我们将向客户发送详细的汇总数据文件以供参考。
第四步. Vinasc准备以下所需文件并交给客户签名:
- 投资项目实施的评估与 监督报告 文件
- 投资项目运营的评估与 监督报告 文件
详细的文件清单,我们将在双方签署服务协议时发送给您。
第五步. VINASC从客户接收文件并再次验证文件的正确性
第六步. 向职能机关提交文件:
- 省级计划与投资厅: 对于在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区和经济区之外的项目
- 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区和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对于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区和经济区的项目
第七步. 收到职能机关的具体结果并将其交给客户
具体结果:
– 证明Vinasc已完成服务的文件
预计办理时间:
– 实施投资报告,投资监督报告: 03个工作日
上述预计时间从Vinasc收到您提供的完整材料之日起计算。
关于外资企业投资报告和 监督报告 实施时间的规定:
1. 需要实施哪些类型的 监督报告?
根据2021年3月26日政府颁布的第29/2021/NĐ-CP号议定第100条第8款规定,关于国家重要项目的审查程序和投资监督、评估要求:“使用其他资金来源的投资者应编制并向投资注册机构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投资监督评估主管机构提交以下类型的报告:
- a) 定期监督评估报告:6个月和全年;
- b) 项目调整前的监督评估报告;
- c) 项目结束评估报告(如有)。”
关于提交投资监督评估报告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2021年3月26日颁布的第29/2021/NĐ-CP号议定第100条第11款关于投资监督评估报告的提交期限的规定:
“a) 项目开发商、投资者:
– 上半年报告需在报告年份的7月10日前提交;
– 年度报告需在次年的02月10日前提交;
– 项目调整之前需提交报告”
投资者和经济组织应按照现行规定将投资监督评估报告提交给计划与投资厅。
2. 投资者的监督报告会有什么内容?
根据2021年3月26日颁布的第29/2021/NĐ-CP号议定第70条的规定,投资者和经济组织应自行组织实施项目的跟踪检查,并报告以下内容:
- 项目的实施进度和项目目标的实施进度。
- 投资资金、注册资本、法定资本(对需法定资本的行业)的出资进度。
- 项目的开发和运营情况:投资经营活动的结果、劳动信息、纳税情况、研究和开发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行业专门指标。
- 执行环境保护、土地使用、矿产资源使用的要求情况。
- 执行投资决议文件或投资批准书以及投资注册证书(如有)的情况。
- 对于投资经营条件行业是否满足投资经营的条件。
- 投资优惠的实施情况 (如有)。
3. 违反报告制度行为会如何处罚?
根据《第122/2021/NĐ-CP号议定》关于计划与投资领域行政处罚的规定,违反报告制度的行为将按以下方式处罚:
“1. 对以下行为处以20,000,000越南盾至30,000,000越南盾罚款:
- a)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内容不完整的投资监督评估报告;
- b) 未按规定定期提交投资监督评估报告。
- 对以下行为处以30,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越南盾罚款:
- a) 不执行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资活动报告;
- b) 提交不真实、不准确的投资活动报告;
…
- 补救措施:
- a) 强制补充报告中缺失的内容;
- b) 强制按照规定提交定期投资监督评估报告;
- c) 强制执行投资活动报告制度。
在各个项目的投资登记证中,投资登记机关已规定投资者和经济组织必须按照规定履行报告制度。在检查、监督或审核投资项目调整登记文件的过程中,如果投资者或经济组织未履行报告制度,将会被移交给省监察部门按规定处以行政处罚。
*所需准备文件汇总表 :
次序 | 文件内容 | 执行者 | ||
客户 (1) | Vinasc Group (2) | Vinasc Group 代办 (3) | ||
1 | 实施报告数据(见附加的Excel文件) | X | X | |
2 | 定期上半年的监督与评估报告 | X | ||
3 | 定期全年的监督与评估报告 | X | ||
4 | 在运营阶段定期上半年的监督与评估报告 | X | ||
5 | 在运营阶段定期全年的监督与评估报告
|
X |
(*) 根据流程,客户有责任准备第(1)栏中的文件,Vinasc将负责准备第(2)栏中的文件。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国家机关可能要求补充资料。在上述情况下,我们将立即通知贵客户,以便尽快更新文件。
外国投资企业(FDI)需向外国投资管理机构提交的报告包括以下几类:
– 投资活动报告。
– 投资监督和评估报告。
– 商品买卖及与商品买卖直接相关活动的情况报告。
– 财务报告。
– 劳动使用情况报告。
有关执行 监督报告 的所有信息,敬请联系 Vinasc Group股份公司以获取详细咨询。